时间:2019-07-24 来源:济南二手车网 作者:admin 浏览:1423次
案情简介,张某于2017年12月1日将自有的汽车以50000元价格卖给何某经营的二手车市场,何某支付车款50000元后,将车置于市场挂卖。为了节省过户费用,虽经张某多次催促过户,何某久拖不去,坚持要找到买家再直接过户给买家。
2018年1月底,何某将车成功转卖给肖某,张某因人在老家而未在何某转卖后立即过户。2月1日,肖某驾车不慎撞上刘某造成损害,经交警认定肖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刘某向肖某索赔未果,找到张某要求赔偿。
问题:买卖汽车未过户,肖某驾车撞了刘某,刘某能否找张某索赔?
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条的法理是,因车辆完成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此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因此,张某只要能证明该车在卖给何某时不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车辆登记车主就不应承担过错责任。
小编再次提醒,车辆交易之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济南华瑞源机动车服务站,济南历城区航运路689号。有二手车过户需求的朋友可以拨打过户咨询热线:0531-87176666或0531-87176777,提前电话预约,现场不用排队,1小时就可以完成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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